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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活动现场执行及展览展示支撑服务项目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08

各潜在供应商:


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是面向公众、尤其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传播、技术传播、文化传播的国家级科学文化公共服务平台,是弘扬科学家精神的崇高殿堂、展示中国科技成就的重要窗口、传播科学文化的重要平台。


近期我中心拟举办5期科技类活动及展览展示,现开展支撑服务采购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项目要求:(1)技术服务:每期活动配备不少于10人的现场执行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导演导播、主持人、灯光控制、音视频控制、摄影摄像、化妆造型、现场组织等,其中摄像不少于3个机位;负责拟写工作文案、流程,以及做好嘉宾保障等工作。(2)内容制作:负责制作活动开场视频1个、总结视频1个、专家推介视频10个;每期活动制作介绍短视频不少于1个、精编长视频不少于1个、精编短视频不少于2个、切条短视频不少于6个;(3)宣传物料制作:包括设计制作主视觉不少于1套;宣传手册不少于150本,每本不少于50页;文创品不少于150个;每期按照要求制作易拉宝、主持人手卡、走位地贴、工作证、座椅贴等。(4)数字展示1期:根据科技活动成果,进行文案拟写,制作数字展示素材不少于40个,辅以实物展品及实体展墙、造型设计、氛围营造,开展相关施工搭建;充分利用场地条件,采用多样化的展示手段,包括不限于展柜、投影仪、屏幕、互动项目等,提高展览展示效果;完成展区布置等工作,确保展览的现场安装、调试、展品运输、验收、维护及撤展等各个环节顺利进行。申报人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场馆的功能特性和布局,严格遵守场地管理规定,符合环保要求和消防安全,确保场地得到有效保护。

项目金额:70万元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


二、场地条件


本项目活动拟用场地为国家科技传播中心2层5号展厅,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层高7.5米,矩形区域尺寸为34m*18m,东侧为全透明弧形玻璃幕墙,西侧为竖直墙面,为举办会议论坛、展览展示、项目路演、成果发布等提供多功能场地条件,满足虚拟现实相融合的XR功能,为线上线下观众提供沉浸式体验。

厅内主要设备有32m*5.44m主屏及20m*3.5m地面屏等组成的显示系统,4支全频线阵列音箱、2只低音线阵列音箱、4只返送音箱等组成的扩声系统,30台LED影视平板灯、10台电脑摇头切割灯、17台电脑摇头光束灯、16台电脑摇头染色灯等组成的灯光系统,以及XR渲染服务器、XR合成服务器等组成的XR控制系统等。

数字展示拟用场地为国家科技传播中心2层2号展厅,主要设备包括飘带式LED屏幕、环形LED屏幕、正方体LED魔方屏、邮筒状LED屏幕、条形LED屏幕、类纸屏、投影等,主要展示设备参数为:正面LED显示尺寸3200mm*2080mm,像素间距:P1.86,背面嵌入65寸LCD电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四、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6年5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院);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序号

审查项目

合格条件

备注

1

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有效

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

加盖公章

3

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有效

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意不得缺漏财务报表和审计结论等关键页

或由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所有内容页的齐全的复印件,含首页、声明页等。

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声明复印无效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税凭证复印件(或依法免税证明材料)

有效

加盖公章

5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拟写)

有效

原件并加盖公章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拟写)

有效

原件并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请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国家科技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10-87413385

电子信箱:daichen@cast.org.cn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 国家科技传播中心

附件:科技活动现场执行及展览展示支撑服务项目申报材料.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