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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学会史料收集和口述访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6

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学家博物馆资料采集的深度和广度,拓展采集范围,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拟开展全国学会史料收集和口述访谈工作,系统收集全国学会在发展过程中的珍贵史料,特别是全国学会在党领导下的成长历程与发展成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与内容


1.项目名称:全国学会史料收集和口述访谈项目。

2.项目内容:对学会发展过程中的珍贵史料进行系统收集,对重要人物进行口述访谈。

3.申报对象: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4.立项数量:不超过9个。

5.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个。

6.项目周期:一年。

7.验收材料:一是以学会发展历程为主线,系统采集并整理形成一套完整的能够反映学会发展历程、重要人物、关键节点、重要事件、发展成就的实物资料和数字化资料;二是完成不少于8小时的重要人物口述访谈,并形成音视频资料,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中国科协所属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不接受单位联合申报。

2.申报单位须熟悉中央财政项目实施管理,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基础条件和较好的执行能力(人员、办公条件、经费保障、制度保障等)。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学会,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近两年年检连续基本合格或其中一年不合格的;

(4)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有关项目的。


三、资料整理及电子化采集的类型


重点开展与学会发展历程、重要人物等相关的以下类别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手稿类:日记、工作笔记,手绘图纸,未出版的著作、论文,手写讲义,讲话稿,工作文件等。

2.信件类:各种学术相关来往信件。

3.著作类:代表性著作,包括专著,论文集,译著,论文,专利说明,学会发展历史著作等。

4.证书类: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的奖状、证章、证书(获奖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利证书、聘书、任命书及其他各类证件。

5.同行评价类:来自著名专家学者、专业期刊的评价,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学术评价等。

6.传记类:传记、回忆录等。

7.报道类:各类媒体的采访报道。

8.影像类:照片、视频、音频等。

9.口述访谈成果:照片、音视频和文字整理材料等。

10.学会保存或可能收集到的其他有关资料,如举办的展览的电子资料,具有特殊意义和价值的宣教活动的相关资料等。


四、资料提交和后续使用


学会应提交收集到的全部史料,实物原件或数字化资料均可。学会需授权中国科学家博物馆根据工作需要,在借展、办展和研究、宣传等活动中使用上述资料。


五、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资格审查材料

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学会名称+项目名称。

2.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3份、Word格式文件、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条处加盖骑缝章,文件袋外需载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密封完好递交(与资格审查材料分别密封)。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邮件命名为“申报材料+学会名称+项目名称”。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方式及地点

现场递交或邮寄,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国家科技传播中心。


六、评审程序


(一)中国科协科技传播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是否符合项目申报主体要求等。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申报材料不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二)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目标等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项目承接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10-87413502

电子邮箱:caijigongcheng@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北辰东路3号国家科技传播中心

附件:1.全国学会史料收集和口述访谈项目申报书.docx

2.口述访谈音视频技术指标.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中国科学家博物馆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