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传播热点感知平台系统维保”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5-03-20 | ||||||||||||||||||||||||||||||||||
各有关单位: 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是面向公众、尤其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传播、技术传播、文化传播的国家级科学文化公共服务平台,是弘扬科学家精神的崇高殿堂、展示中国科技成就的重要窗口、传播科学文化的重要平台。 为持续促进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成果传播,中心设置“科技传播热点感知平台系统维保”项目,科技传播热点感知平台系统重点关注主要创新国家,对当前国内外的科技传播热点进行数据汇总、内容分析、路径解构及可视化呈现,功能包括资讯、人才、研报、活动和专题版块。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项目要求:(1)维护国内外科技传播热点信源,运用大数据、大模型能力,调整优化算法,智能筛选增删信源,根据热度实时更新信源台账并采集。(2)维护加强信息采集,每日清洗筛选目标信息,确保信息数据供给的及时性、准确度、数据量。(3)维护人才数据,增强其联动性,全面整合时间节点、合作事宜、个人工作事迹等重要信息,智能提取事件要素,自动串联人物关系和合作关系,形成人物事件脉络图谱与合作网络图谱。(4)维护数据存储,实现数据的检索回顾、统计分析,管理维护数据库,不断进行数据新增、删减,动态调整,形成历史数据集。(5)一人驻场办公,提供数据运维支持。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5年11月30日。 二、项目预算 科技传播热点感知平台系统维保项目(49万元)。鉴于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如因国家财政部门调整或推迟拨款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或足额支付合同款项,采购人将及时向供应商说明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项目相应终止,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三、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四、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5年3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子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科技传播热点感知平台系统维保”项目申报材料》中的第七章: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子项目名称。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10-87413389 电子信箱:shuangchuangchuanbo@cast.org.cn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院国家科技传播中心 附件:“科技传播热点感知平台系统维保”项目申报材料.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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