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共享充电宝服务供应商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5-16 |
为提升中国科学家博物馆观众参观体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共享充电宝服务供应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是国家级科学文化公共服务平台,位于北京奥林匹克中心区文化综合区最北端,建筑面积62640平方米。分为地上四层、地下二层,内设中国科学家博物馆,通过展览等方式展示中国科学家形象、弘扬科学家精神,免费向公众开放。 二、招募对象 招募数量:1家。 依法完成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三、服务内容 在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内部放置不少于1台共享充电宝装置,提供共享充电宝租赁服务。 四、合作期限 协议有效期1年,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1年,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五、相关要求 提交申报文件即视为同意本文件中的约定,并按本文件中要求执行。 1. 共享充电宝装置的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机器外表面按招募单位要求张贴展示其logo等内容的标签。供应商需于每月初提供上月销售额报表。 2. 供应商负责机器的安装、调试,以及日常的补货、收款工作,并提供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状态下工作,处理由共享充电宝引起的顾客投诉等问题,招募单位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招募单位负责保障设备的电力供应,保证营业时间内通电(正常停电除外),为供应商补货、维修等工作提供必要的通行、停车便利。 3. 供应商必须确保产品安全,由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受到伤害等一律由供应商负责并赔偿全部损失。供应商应保证招募单位不会因共享充电宝而遭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陷入任何法律纠纷,否则,相关责任和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亦应承担招募单位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及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人的责任以及由此导致招募单位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以及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合理费用)。 六、申报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填写申报单(附件1),并加盖公章。 提交方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均于截止日期前提交。 纸质版为盖章原件,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院,收件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10-87413561 电子版为纸质版的扫描件,内容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邮箱:changcun@cast.org.cn 截止日期:2025年5月23日12:00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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