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内部文化休闲空间合作经营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5-07-30 | ||||||||||||||||||||||||||||||||||
为传播科学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满足公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我单位拟开展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并启动纪念品商店等文化休闲空间运营工作。现采用申报评审的方式面向社会选择一家运营合作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概况 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是面向公众、特别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精神传播、技术成果传播、创新文化传播的国家级科学文化公共服务平台,位于北京奥林匹克中心区文化综合区最北端。该项目占地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26万平方米,内有序厅、报告厅、展厅、演播厅、会议区、沙龙区屋顶平台等区域。项目法人单位是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中国科学家博物馆位于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内部,集“采集、馆藏、研究、展示、教育、宣传”功能为一体,致力于展示中国科学家形象、弘扬科学家精神、打造科技工作者的精神殿堂。2024年5月30日,中国科学家博物馆正式面向公众开放,截至2025年5月30日,共接待公众约18万人次,各类团体约800个。 二、文化休闲空间概况 文化休闲空间是展示、销售文创产品,举办文创相关活动,为公众提供文化体验、休息补给的场所,包括纪念品商店、1层咖啡区、2M层咖啡区、天台咖啡区等。 1.纪念品商店,位于一层大厅入口处北侧,面积约65平方米,是集合纪念品商店与主题邮局的综合区域,适合用于展示、销售文创产品、邮品、食品等,可视情将周边走廊纳入运营规划。 2.1层咖啡区,位于一层圆厅西侧,面积约25平方米,与之相邻的走廊约700平米,该处光线好、风景佳,适合打造“网红打卡地点”,可将该咖啡区与走廊统筹规划运营。 3.2M层咖啡区,位于2M层走廊西侧,面积约12平方米,临近会议区,适合为公众、会议区参会人员等提供便捷饮品、轻食服务。 4.天台咖啡区,位于天台,面积约12平方米,适合为在天台举办的各项活动提供临时、便捷的饮品、轻食服务。 三、合作内容 (一)文化休闲空间的规划改造、设备购置、经营管理、清洁维护 对文化休闲空间布局、环境氛围、人员动线、产品布设等进行规划改造,配备电器设备、产品展柜、展台、桌椅等,安排人员定期清扫,垃圾分类外运,保持区域内部干净整洁。不改变场地原有结构,或损坏场地原有墙面、地面等设施。相关费用由中选的合作伙伴承担。 (二)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推广 根据国家科技传播中心与中国科学家博物馆的定位和理念,利用自身资源和研发设计能力,动员科技工作者、青少年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设计优质的、被公众喜爱的文创产品。利用自身既有的、或社会拓展的、优质稳定的文创产品供应链资源进行产品生产供应,促进产品高效落地。组建专业、全职、稳定的运营团队进行日常运营服务,做好产品售前咨询和售后服务。利用自身资源对文创产品进行多种途径和形式的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创营销活动吸引客流,不断提高文创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知名度。相关费用由中选的合作伙伴承担。 四、合作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5.具有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和销售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6.拥有固定且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运营服务团队,常态化承担“文化休闲空间”运营服务,且服务团队于服务期间不得为其他项目提供服务。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五、合作期限 文化休闲空间运营合同期限为3年。 六、经营时间 2025年10月1日前启动经营,日常开放时间与中国科学家博物馆一致,逢周一不对外经营(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除外)。 七、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5年8月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国家科技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内部文化休闲空间合作经营项目申报评审材料》(请见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国家科技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010-87413561 电子信箱:changcun@cast.org.cn 报送地址: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院) 附件: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内部文化休闲空间合作经营项目申报评审材料.doc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5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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