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科学家博物馆采集工程业务交流活动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6-24 |
各潜在供应商: 为提升采集小组在资料采集、整理编目、研究宣传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加强相关机构间的学术交流,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拟开展中国科学家博物馆采集工程业务交流活动,拟公开遴选1家专业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1.面向承担中国科学家博物馆常规采集、联合采集、卓越工程师口述采集及其他专项采集等的相关机构,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相关专业领域课程讲授并进行业务交流。活动应覆盖不少于160人次,课程不少于16课时。 2.完成业务交流活动相关材料的编辑、校对、排版、印刷等,印刷册数不少于160册。 3.负责活动人员的组织、活动场地的安排、活动硬件设备的提供、活动现场的服务等。 4.组建10人以上专门团队,团队成员需包含项目经理、活动策划、现场服务、摄影摄像等人员。 5.形成项目文件包,将各类文件、照片、音视频材料等完整提交给甲方。 6.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四、预算金额 30万元。 五、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六、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5年6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是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须提供业务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拟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拟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拟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版。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国家科技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国家科技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010-81403502 电子信箱:caijigongcheng@163.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国家科技传播中心 附件:中国科学家博物馆采集工程业务交流活动项目申报评审文件.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5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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