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科学家博物馆数字化场馆建设方案研究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5-05-20 | ||||||||||||||||||||||||||||||||||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发挥好中国科学家博物馆数字化场馆的作用,展示好中国科学家群体形象、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精心打造科技工作者的精神家园。拟启动中国科学家博物馆数字化场馆建设方案研究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积极参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国科学家博物馆数字化场馆建设方案研究项目 (二)项目要求:以数字化场馆赋能中国科学家博物馆、提升文化传播效能为目标,清晰把握数字化技术在展览展示中的应用现状与发展方向。梳理分析国内外数字化场馆开展数字化展示和智慧化导览方面的发展趋势。结合中国科学家博物馆的功能定位和特点,从数字化展示技术、多媒体互动展示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与语音导览技术等前沿创新技术和实践案例,归纳出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法。深度剖析先进应用,探索并提出以中国科学家博物馆为核心平台的展览展示交流策略和可行路径。 (三)成果指标要求: 1.实地走访不少于30家数字化场馆(京内不少于15家、京外不少于15家)并形成1篇3万-5万字的调研报告; 2.线上调研不少于50家数字化场馆(国外不少于10家、国内不少于40家),并形成1篇3万-5万字调研报告; 3.不少于5万字的研究报告和案例报告各1篇; 4.不少于5次以上相关专家讨论会; 5.在国内专业期刊至少发表文章2篇; 6.围绕数字化技术在中国科学家博物馆展览展示中的应用现状与发展方向,撰写一篇3万-5万字、具备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可落地具体措施的咨询报告。 其他要求: 1.项目团队人员保证稳定,团队要求成员不少于6人; 2.项目团队成员中至少提供一位具有文物博物类的高级职称; 3.项目团队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预算金额:50万元 二、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四、申报要求 (一)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5年5月2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院);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评审材料》(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老师 电话:010-87413596 电子信箱:baonina@cast.org.cn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 附件:中国科学家博物馆数字化场馆建设方案研究项目申报评审文件.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5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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