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卓越工程师团队资料采集访谈支撑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4-10-25 | |||||||||||||||||||
各潜在供应商: 为做好卓越工程师和卓越工程师团队资料采集工作,丰富馆藏资源,确保口述访谈过程中音视频采集的质量,根据博物馆藏品的使用需求,拟开展“卓越工程师团队资料采集访谈支撑项目”采购工作,遴选1家专业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采购1家专业机构,负责不少于15个2024年获得“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荣誉称号的C类团队共计不低于120小时的音视频拍摄、各类宣传性照片拍摄和精加工资源制作等工作。其中: 1.与拟访谈团队联系人进行对接,确定采集意愿、访谈时间、访谈地点等情况。 2.根据学术团队提供的访谈提纲撰写采访策划、编导方案,形成场记记录。 3.每个项目的拍摄总时间不低于8小时,共计不低于120小时,按照采集工程标准进行音视频拍摄,确保采集成果能够满足科学家博物馆宣传等工作需求。 4.按照甲方要求派出摄录组,赴指定地点进行拍摄。 5.完成纪实性、表现性、环境类及物品类照片拍摄。 6.收集整理手稿、信件、证章、个人工作生活物品等能够见证工程师团队技术力量和工作风采的实物原件资料。 7.需组建10人以上专门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需包含项目经理、编导、摄像、策划、制作等。应具备音频、视频、照片等采集资料的二次开发及宣传推广能力。与中央媒体、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媒体平台有稳定的合作渠道。 8.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9.其他细节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三、技术标准 1.音视频录制严格按照采集工程标准; 2.视频技术指标:
3.音频技术指标:
四、预算金额 90万元 五、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 六、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是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的独立法人单位,须提供业务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拟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拟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拟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版。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国家科技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国家科技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7310550807 电子信箱:caijigongcheng@163.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国家科技传播中心 附件:卓越工程师团队资料采集访谈支撑项目申报评审文件.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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