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传播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4-12-20 | ||||||||||||||||||||||||||||||
各潜在供应商: 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是面向公众、尤其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精神传播、技术成果传播、创新文化传播的国家级科学文化公共服务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拟启动科技传播专题研究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积极参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项目1:国家科技形象传播对策研究 内容要求:以传播国家科技成就,展示中国国家科技形象为目标,梳理分析国家科技形象的构建、传播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平台和资源优势,从形象建构、服务对象、展示形式、公共产品、品牌活动、传播效果等维度开展重点研究,提出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桥接创新资源、展示国家科技成就、展现科技工作者的学术贡献和价值追求、传播国家科技形象的对策、措施和路径。 成果指标要求:1.不少于5万字的研究报告和案例报告各1篇;2.召开5次以上相关专家讨论会;3.在国内专业期刊至少发表文章1篇;4.3000-5000字的咨询建议1篇。 预算金额:25万元。 项目2:科技社团开展科学文化交流对策研究 内容:以科技社团参与推进全球科技治理、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为目标,梳理分析国内外知名科技社团开展科学文化交流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国家科技传播中心的使命任务和特点,从对外交流合作机制、议题设置、品牌活动、传播效果等维度,对民间科技与人文交流开展重点研究,提出以国家科技传播中心为平台开展科学文化交流的策略和路径。 成果指标要求:1.不少于5万字的研究报告和案例报告各1篇;2.召开5次以上相关专家讨论会;3.在国内专业期刊至少发表文章1篇;4.3000-5000字的咨询建议1篇。 预算金额:25万元。 二、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四、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评审材料》(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同时将PDF格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10-87413567 电子信箱:wangyifang@cast.org.cn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