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际科技传播支撑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4-11-13 | ||||||||||||||||||||||||||||||
各有关单位: 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是面向公众、尤其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传播、技术传播、文化传播的国家级科学文化公共服务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传播能力建设,拟启动国际科技传播支撑项目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积极参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国际科技传播支撑项目 内容要求:一是支撑国际科技传播研究院工作,拟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全国学会、在华国际科技组织等实施需求调研,深入了解科技工作者对国际科技传播的潜在需要,挖掘典型国际科技传播案例,形成调研报告和传播策略;二是提升科学家精神的国际化传播能力,筛选已经完成的科学家精神视频、图文精品内容,通过重新加工形成适合线上推广的国际化传播资源以及满足中国科学家博物馆线下展出需要的多媒体产品,并对海内外传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成果要求:1.完成《国际科技传播需求调研报告》1份、工作建议或专报3份,挖掘不少于10个国际科技传播案例,制定相应的宣传策略,并对海内外传播效果进行监测、分析;2.完成中国科学家博物馆宣传产品的国际化传播,形成图文不少于20篇(双语),短视频不少于10个(双语,单集时长不少于2分钟),并对海内外传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预算金额:30万元 二、 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9月30日。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四、 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评审材料》(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分别标注正副本字样),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五、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10-87413540 电子信箱:lisq@cast.org.cn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国家科技传播中心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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