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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术指导委托服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0

各潜在供应商:


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是面向公众、尤其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传播、技术传播、文化传播的国家级科学文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保障2024年度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以下简称“采集工程”)规范化实施,拟公开遴选1家专业学术单位,承担采集工程学术指导委托服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审读2024年度采集小组申报书、任务书,出具审核意见,初步确定采集名单;

2.组织专家团队参与2024年度采集工程培训班,进行授课工作;

3.组织专家团队对2020-2023年度采集小组中期评估、结题验收资料进行评审,做好专家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并为采集小组提供全方位的日常学术指导;

4.组织阶段检查、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等各类交流活动5次;

5.为中国科学家博物馆、管理方、采集小组等提供所需业务咨询和学术支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三、预算金额


50万元。


四 、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4年8月3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是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的独立法人单位,须提供业务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拟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拟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拟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版。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国家科技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国家科技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821898111

电子信箱:caijigongcheng@163.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国家科技传播中心

附件:学术指导委托服务项目申报评审文件.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