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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2

各潜在供应商: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致力于促进科技成果传播和转化,开展与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推介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宣传科学文化和杰出科学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对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申报,欢迎符合要求的申报人积极参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不超过34万元人民币。

3.项目周期:初始合同提供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总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若出现财政预算不予下达或未达到该年度合同金额的情况则合同不予签订),成交人履约良好可经甲方审批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4.项目内容:

(1)解答日常业务、经营管理事务咨询,依法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应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调解、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4)应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5)应要求,作为代理人参与处理有关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商事仲裁、劳动仲裁等活动。

(6)办理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服务团队成员具有类似律师业绩及经验,且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日常法律服务具备与中心日常业务及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律师业绩及经验,且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三、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序号

审查项目

合格条件

备注

1

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有效

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

加盖公章

3

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有效

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意不得缺漏财务报表和审计结论等关键页

或由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所有内容页的齐全的复印件,含首页、声明页等。

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声明复印无效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

缴税凭证复印件

有效

加盖公章

5

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

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有效

加盖公章

6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拟写)

有效

原件并加盖公章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拟写)

有效

原件并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申报评审材料》(附件4)。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项目名称。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朴春铭

电    话:010-87413330

电子邮箱:cbzxzhc@cast.org.cn

报送地址: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

附件: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申报材料.docx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