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创中国”成果展支撑服务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3-09-18 | ||||||||||||||||||||||||||||||||||
各潜在供应商: 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是面向公众、尤其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传播、技术传播、文化传播的国家级科学文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定位于建设中国科技工作者的精神殿堂、中国科技界的全媒体中心、现代化科技成果传播平台、国际科技组织总部服务基地。 2023年11月,国家科技传播中心拟举办“科创中国”成果展,重点围绕“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展示“科创中国”建设成效。现就相关支撑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承担机构需根据“科创中国”成果展拟定展示需求,进行信息收集、深化设计、结构搭建及技术运维等工作,为展览展示的具体实施提供服务支撑。 承担机构应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开展工作,要明确承担内容的具体任务和绩效指标。 承担机构需根据申报内容,提交1份项目实施的总报告,并提供各分项工作的基本方案(如设计思路、技术方案等);根据机构实施经验,梳理1个以上的专题展服务典型工作案例。 二、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4月30日。 三、金额 采购金额不超过7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五、申报要求 1.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申报材料,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3年9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纸质材料请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申报供应商+子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科创中国”成果展支撑服务项目申报材料》中的第七章: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单独密封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请用以下格式:申报材料+申报供应商+子项目名称。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老师 电 话:010-87413529 电子信箱:zuoshuang@cast.org.cn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3号院国家科技传播中心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3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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